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邮箱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创新创业 > 正文

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许昌学院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2020-07-15 | 浏览次数: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举办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选拔赛的通知》(教高〔2020〕269号)安排,进一步促进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许昌学院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参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有关要求,只能选择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但不重复资金支持。

(五)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本专科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本专科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符合大赛参赛要求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学校将根据项目评选结果和项目特色组织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并推荐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见省厅文件中附件3)

五、赛程安排

(一)宣传和初选阶段(7月15日--7月26日)

1.学校发布校内选拔赛通知。

2.全面启动校内宣传,各相关单位动员学生广泛参与,有针对性地组织赛前培训。

3.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重点推荐项目,填写参赛项目汇总表和项目报名表(见附件1.2),于7月31日下午17:00前把电子档和纸质版报送创新创业中心A1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xcxyhlwds@163.com。

(二)评审和辅导阶段(7月27日--8月2日)

1.由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初选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省推项目,组织参加训练营辅导。

2.组织项目团队进行网上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8月15日,我校截止报名时间为8月1日。

六、参赛奖励

我校对最终选出进入学校比赛的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10个和若干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进行相应奖励并推荐参加省级比赛,省级以上获奖团队学校将按照国家级A类赛事进行相应奖励,同时省财政对获得国家级铜奖以上的每个团队给予不少于5万元资助。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该赛事是高等教育界最大的赛事和我校国家级A类赛事,希望全校师生踊跃参加、展示成果、为校争光。

2.加强宣传。以本次大赛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学科优势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精心培育。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使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工作常态化。

联系人:王淼 联系电话:0374-2998006(内线8666)/15537455522

许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