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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猫传媒精品入口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日期:2019-08-21 | 浏览次数:次】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中央、团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为表彰全校各班级中成绩突出、深受团员青年拥护的团支部、团干部、优秀团员,并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风气,根据“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安排,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条例》

一、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建立了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能按规定做好换届改选工作。

2、工作年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年终有总结,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团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正常。

3、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丰富,注重实效,逐步建立并健全团员每月政治学习制度。

4、围绕本班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主题活动;团员模范作用发挥好。

5、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上级党组织、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活动阵地,支部每月活动不少于一次,每次活动团员参加率达90%以上。

7、团员发展、管理工作正常,手续完备,主动做好青年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和考察工作,健全落实了团员证管理使用制度;团员年度注册率达到100%,按时收缴团费。

8、团支部学风建设好,团支部所有成员均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考试重修率每学期不超过10%。

9、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二)评选办法

1、由团总支召开所属团支部支委以上团干部会议,并由各支部向会议作年度工作总结。

2、优秀团支部的提名要根据各支部的工作实绩,并采取支部自荐和总支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提名要符合大多数支部的意愿。

3、优秀团支部的提名结束后,由学院团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总支扩大会议统一评比并确定。

4、经团总支评定后,将优秀团支部的事迹材料报校团委审定,由校团委统一公布。

(三)其他

1、凡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由校团委授予称号,并统一公布表彰。

2、“优秀团支部”每年评比一次,在“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期间由校团委召开大会表彰。

3、年度“优秀团支部”评比的额定数原则上为支部总数的20%以下。

4、在“优秀团支部”评比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材料和其他不符合本条例的,即取消该“优秀团支部”资格,所在组织和有关人员要作出检查。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2、工作勤奋刻苦,积极主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能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兢兢业业,富有牺牲精神,工作有实绩。

3、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组织团的各项活动,在基层团组织中真正起到骨干作用。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5、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讲究实效。

(二)评选办法

优秀团干部的评比可采取班级团支部推荐和团总支提名相结合的办法,由团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委员扩大会议,确定具体人选,再将选出的优秀团干部名单和事迹报校团委审定后,统一公布予以表彰。

(三)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优秀团干部”的,由校团委发给荣誉证书。

2、被评为“优秀团干部”的,可视实际情况考虑作为班级团支书或团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候选人。

3、被评为“优秀团干部”的,是团组织推荐入党的主要对象。

(四)其他

1、“优秀团干部”每年评比一次,在“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期间由校团委召开大会表彰。

2、年度“优秀团干部”评定的额定人数原则上为团干部总数的8%以下。

3、评比对象为全校团支委以上的团干部。

4、在优秀团干部的评比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此类情况,即取消“优秀团干部”资格,所在组织要作出认真检查。

三、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服从党的要求,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

2、思想觉悟高,道德情操好,克己奉公,对集体的工作兢兢业业。

3、模范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基层团组织中起骨干作用。

4、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学业成绩在班里前50%。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6、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不能参加评比。

7、旷课一次以上的不能参加评比。

(二)评选办法

1、凡是符合条件的团员都可以参加评选,参加评选的团员必须先向班级团支部递交申请书,介绍自己在本学年中的学习、参加活动情况、好人好事情况、获奖情况、同时也说明自己希望希望评选的类别。

2、班级团支部根据团员递交申请书评选的情况组织班级开展评选投票。

3、团支书将本班选举出来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名单和资料上报我院,经学院审阅批准后上报校团委。

(三)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由校团委授予称号。

2、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是团总支换届选举的主要候选人。

3、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是推荐入党的主要对象。

4、连续三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由校团委授予“模范优秀团员”称号,并发给证书。

(四)其他

1、校级“优秀共青团员”的评比额定人数原则上为团员总数的1%以下。

2、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每年评比一次,在“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期间由校团委召开大会表彰。

3、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材料和其他不符合条例的,即取消其“优秀共青团员”资格,所在组织要作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