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邮箱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规章制度 > 正文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

【日期:2016-05-19 | 浏览次数:次】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各教学环节的主导环节。管理好课堂教学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树立良好的学风、教风,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各班考勤班长履行考勤职责,任课教师对考勤情况予以核查并签名确认。考勤班长于每周五下午将考勤结果交到辅导员。

二、辅导员要及时统计本年级学生迟到、早退次数和旷课节数。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于迟到、旷课严重的学生,要严格按照我校学籍管理的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同时通知家长,请家长督促自己的子女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学习。

三、任课教师要负起管理课堂纪律的职责,对于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要敢于提出批评,对纪律特别差的班级或学生,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主管领导。

四、自律部不定期到学生上课班级抽查学生上课考勤,每周抽查的班级数不能少于班级总数的40%,并及时将抽查考勤结果通报。

五、学生在上课时必须注意仪表着装,不得只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课堂,不准随意谈话,抽烟吃零食,在教室内无故走动。在上实验课(实验室、语音室、微机室等)时,应严格按照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六、学生上课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因故不能上课,应按请假制度向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办理请假手续。

教育科学学院